針對陸軍下士洪仲丘在禁閉期間被操練致死一事,家屬認為應由第三方參與調查,但國防部方面表示,洪案目前是以軍人涉犯《陸海空軍刑法》方向偵辦,因此無法要求第三方司法單位協同調查。

洪仲丘家屬與代表律師、周志仁以及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少將,經民進黨立委蕭美琴的邀集,17日在立法院辦公室進行協調。洪仲丘家屬認為本次事件與軍法單位、國防部有潛在衝突,因此應協調公正第三方,例如地檢署協同偵察。

洪仲丘家屬義務律師邱顯智稍早表示,現在處分、調查報告都是來自軍方片面資訊,未來進行國賠官司訴訟時,他憂心軍方「球員兼裁判」,因此希望有第三方、例如立法院成立調查委員會,或由監察院、地方法院檢察署介入,在第三方主持下維持事情公正性。

對於非軍法單位參與調查的要求,周志仁說,不應以個案方式協調其他單位介入調查,因為《刑事訴訟法》、《軍事審判法》各有規定軍人適用軍法,因此應依法律規定,「各司其責」。

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審判處副處長沈世偉說,目前洪仲丘案的偵辦是以軍人涉犯《陸海空軍刑法》方向偵辦,因此無法要求第三方司法單位介入偵辦。

出處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B4%AA%E4%BB%B2%E4%B8%98%E5%AE%B6%E5%B1%AC%E8%A6%81%E6%B1%82%E5%9C%B0%E6%AA%A2%E7%BD%B2%E4%BB%8B%E5%85%A5%E5%81%B5%E8%BE%A6-%E5%9C%8B%E9%98%B2%E9%83%A8%E6%8B%92%E7%B5%95-103124565.html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agu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